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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公司VOCs污染整治达标的承诺

发布时间:2016-08-11 00:00:00

关于我公司VOCs污染整治达标的承诺

浙江兴达门业有限公司位于永康市东城街道新竹村永新路1号,企业隶属于浙江兴达钢带有限公司。浙江兴达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业生产金属门、钢木门、五金工具制造、销售的厂家。本项目占地5000m22008129日,企业就关于浙江兴达钢带有限公司年产10万樘室内套装非标钢木门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永康市环保局审批,文号:永环字【200834号。2009420日,该项目通过永康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文号:永环验【200925号。

公司自成立以来,非常重视环保工作,积极开展环境污染的综合治理,先后投入200万元资金用于生产工艺的改造、环境污染物特别是大气污染物的治理,使得公司的VOCs废气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近期,公司响应《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环发〔201354号)、《浙江省涂装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规范》(浙环函(2015)402号)以及《永康市关于开展涂装(五金)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永环字〔201558号)的推行,对于新老装置的环境治理问题特作如下承诺:

一、将严格履行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二、所有有机溶剂和含有有机溶剂的原辅料采取密封存储和密闭存放,属于危化品应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对所有有机溶剂(特别是油漆、稀释剂)采用密闭式存储,减少使用小型桶装油漆、稀释剂。

油漆和稀释剂调配作业在独立密闭间内完成,并需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三、喷漆室、流平室和烘干室应设置成完全封闭的围护结构体,配备有机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

四、严格执行废气分类收集、处理。喷漆废气漆雾采用湿式水帘+多级过滤联合装置,后段采用臭氧催化+生物氧化组合处理装置;流平废气纳入烘干废气处理系统一并处理,采用活性吸附处理装置。

五、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VOCs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和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其中重点企业处理设施监测不少于2次,厂界无组织监控浓度监测不少于1次。

六、建立健全完善的台账管理制度,包括废气监测台账、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含有机溶剂物料的消耗台账、废气处理耗材(木屑、生物液添加量)更换台账。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七、建立非正常工况申报管理制度,包括出现项目停产、废气处理设施停运、突发环保事故等情况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的报告并备案。

我公司将郑重遵守以上承诺。否则,将自愿接受上级环保部门按照环保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浙江兴达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人:李育宝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信息公开——成果展示

整治绩效评估结论

涂装企业VOCs污染整治项目信息公开表